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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第十批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推荐工作启动
05/11/2023

近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开展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第十批)推荐工作的通知》(中轻联标准〔2023〕108号),启动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第十批)推荐工作。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在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的指导和支持下,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编制,涵盖升级消费品与创新消费品。其中,升级消费品主要指质量稳定可靠、性能优良,能引领消费趋势的高品质消费品;创新消费品主要指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新设计,具有独特功能或使用价值的消费品。

《升级与创新消费品指南》旨在通过鼓励入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要。从2017年首批至2022年第九批名单中,眼镜行业入选升级消费品名单3项,入选创新消费品名单2项。中国眼镜协会组织眼镜行业项目申报,有申报需求的协会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寄至中国眼镜协会。提交材料截至日期6月1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B座505

联系人:王菁,13701081696


      icon_doc.gif附件1:推荐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批)汇总表.doc

      附件2:《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批)推荐书》—升级消费品.doc

      附件3:《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轻工 第十批)推荐书》—创新消费品.doc

      升级和创新消费品评价通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