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眼镜(中国眼镜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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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美国参加2008纽约国际光学展览会的通知

 


有关单位:
  美国光学展览会是美州地区最大的眼镜业专业展览会,是世界上著名的眼镜业专业展览会之一,每年3-4月和在美国东部(纽约)、9-10月西部(拉斯维加斯)各举办一届,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厂商参展,买家主要以南、北美州和加勒比地区及其他地区的客户为主后,是世界眼镜厂商开拓美州市场的良机和桥梁。中国眼镜协会和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对外公司)曾连续九年成功地组团参加了纽约国际光学展览会,效果较好,中国厂商的产品受到了一定的重视,在美州市场有一定的影响。
  2008年美国纽约光学展览会将于2008年4月11日--13日举办,受美国展览会主办单位的委托,中国眼镜协会和中轻对外公司为该展览会在中国大陆代理,应有关厂商的要求,经中国贸促总会批准,中国眼镜协会和中轻对外公司将继续组团赴美参加明年4月的纽约国际光学展览会。具体参展事如下:
  1.要求参展的单位请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中国眼镜协会(见附表,下载),过期不侯(因美国签证要求预约,时间较长)。
  2.费用:
  (1)报名费:每人2000元民币。参展单位在报名后10日内将报名费每人2000元民币汇至中国眼镜协会帐户。
  (2)展位费:每100平方英尺(9平方米)展位(光地)3,550.00美元;展位搭建费(暂定):1,840.00美元/9平方米(三面围板、公司名称的楣板、地毯、5支灯、 6块层板、1个咨询台、1个园桌、3把椅子、1个纸娄 ),共计一个标准展位55,390.00美元。
  (3)人民币与美元比价为7.6:1,只接受人民币,统一调汇支付。
  (4)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中国眼镜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帐号:110060149012015071191(汇款后请将水单传真至组团单位)
  (5)跟团的机票、食宿、交通等事宜另行通知
  3.注意事项:
  (1)参展单位认真做好展品选择工作,严禁侵权产品参展。
  (2)遵守展团规定,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懂英语的人员参展,每个展位原则上选派二人(为了签证顺利,请选派已婚人员)。
  (3)因公赴美手续由组团单位发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任务通知书、贸促会批件,办好护照后连同任务确认件、政审件送达组团单位或当地外办统一办理签证。不能办理因公赴美手续的,组团单位可为其发邀请,自行办理私照商务签证。
  4.联系单位:
  中国眼镜协会、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电  话:010-58302752,010-83559070/9071/9072
  传  真:010-82015681,010-83559075

 

中国眼镜协会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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