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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眼镜协会提醒业界同仁
警惕有人利用所谓的“眼镜职业经理人职位资格证书”进行欺骗活动
近来,中国眼镜协会连续收到地方眼镜协会(商会)和眼镜企业的来电和传真,反映某单位开设了所谓的“眼镜业全国职业经理人职位资格认证”,对考试合格者颁发 “权威的”《全国商务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与《眼镜业职业经理人职位资格证书》双证书,要求协会能查询此证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为此,中国眼镜协会向国家有关部门了解了这方面的有关情况、并查阅了有关规定,现将情况告知如下:
一、在国家劳动部和国家人事部制订的《职业资格证书规定》中有下述明确规定:
“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资格分别由国务院劳动、人事行政部门通过学历认定、资格考试、专家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评价,对合格者授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部负责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鉴定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人事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和证书的核发与管理。”
二、在我们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人事部主管职业资格的部门汇报上述事项时,他们明确答复我们:他们从未批准、颁发,也不承认《全国商务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和《眼镜业职业经理人职位资格证书》。
特此提醒业界同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中国眼镜协会
200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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