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专栏
眼镜审查部主办


《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在京举行

    根据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中心的安排,眼镜产品审查部于2004年3月15~16日在北京新北纬饭店召开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宣贯会。全国除西藏外的29个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及承担眼镜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31个检测等单位派出的9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李志存处长、审查中心王鲜华常务副主任、中国眼镜协会理事长兼眼镜产品审查部主任徐云媛到会讲话、指导工作。
    会上李志存处长阐述了许可证制度的性质和作用,要求与会代表要充分认识发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政策法规和《细则》的学习与宣传,同时要求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眼镜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王鲜华常务副主任要求与会代表学习好文件和《细则》;加强和审查部及审查中心的沟通和联系;许可证检验机构要统一尺度、检验程序、检验报告格式。同时强调抽查是监督生产条件审查质量的手段,《细则》虽然没有写抽查,但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查中心和审查部要对审查部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的审查进行抽查。
    徐云媛主任在会上感谢国家质检总局把眼镜产品审查部设在中国眼镜协会,这是对协会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表示审查部将不辜负总局的希望,把眼镜生产许可证工作做好;同时强调了眼镜发放生产许可证对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的积极促进作用;随后向代表们介绍了《细则》的制订过程和眼镜行业的有关情况。
    国家眼镜玻璃陶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张尼尼副主任代表审查部对《细则》进行了宣讲。在答疑讨论中,许多代表对审查部前一阶段的工作予以肯定,对宣讲表示满意。但由于大部分眼镜产品是首次发证,特别是验配眼镜的企业类型是首次接触,代表们对《细则》的部分条款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会上审查中心和审查部的同志对大部分问题进行了解答。
   此次宣贯会原定在上海召开,为了减少省局同志来回奔波、加快眼镜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的进度,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中心领导要求把会议地点改在北京,接在建筑门窗宣贯会的后面开,直到3月5日才决定眼镜宣贯会报到和开会时间。由于时间仓促、又值“两会”期间,饭店的房间特别紧张,致使部分会议代表住在其它饭店。对此我们表示歉意,并感谢各位代表对审查部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眼镜产品审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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