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眼镜(中国眼镜协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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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十二期全国眼镜高级职业资格考核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眼镜协会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在2008年将共同举办第十一、十二期全国眼镜高级职业资格考核班。第十一期全国眼镜高级职业资格考核班,考核的职业资格等级为眼镜验光员一级(即高级技师级)。第十二期全国高级职业资格考核班,考核的职业资格等级为眼镜验光员二级(即技师级)。考核工作依据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规定执行。现将考核班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2007年修订)规定申报条件,凡符合申报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等级的职业资格考核。
    (一)技师的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验光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验光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本专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大专、本科)或大学专科以上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视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二)高级技师的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验光工作5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即日起向中国眼镜协会报名,报名时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
(点击此处下载),并提供从事验光工作年限的有效证明。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还需要提交毕业文凭的复印件。
    中国眼镜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233室
    邮    编:100740
    联系电话:(010)83559070/9071/9072 
    传    真:(010)83559075
    三、考核班开班具体日期待定,日期确定后将直接通知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内容:
    1、理论考试
    2、技能操作考核
    3、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的主要内容是论文撰写水平及论文答辩。凡报名参加考核的人员必须在考核班开班时提交一篇有关眼镜验光方面的论文。高级技师论文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技师3000字以上。请报名者及早准备。
    附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考生申请表》
(点击此处查看)



                           中国眼镜协会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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